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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房是大多数人努力奋斗的目标,但并不是所有人都可以买得起房子的,国家为了调控房价、解决中低收入人群的住房困难,推出了经济适用房。经济适用房是特定的人群可以申请的,那它的买卖前什么要求吗?南京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是什么?小编带大家一起来了解一下。
1、 2018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2、 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1 2018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一、申请条件 1、具有本市市区城镇常住户口且满5年;2、家庭人均月收入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标准为1513元以下﹚;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规定标准以下﹙现标准为15平方米以下﹚;4、家庭人均财产认定标准:3人户低于15万元,2人户及以下户低于17万元,4人及以上户低于13万元,拥有2辆以上或1辆价格超过8万元机动车辆的家庭不认定为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当多个家庭共同居住同一住房、且其中有两个以上家庭符合申购条件时,若有一个家庭申购后,其他家庭的住房面积超过了本市的保障面积标准,家庭之间应当协商一致,仅确定一个家庭申购经济适用住房。二、办理流程 1、申购家庭应当由户主向户口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住房保障申请表,按照要求提供相关申报材料,并书面承诺诚信申报。2、街道办事处应当自受理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就申购家庭的收入、人口状况、住房状况等进行全面核查,并提出初审意见,由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评议后在社区内公示 5 天;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由街道办事处将申请材料、初审意见和公示情况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3、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材料之日起15日内,对申购家庭的收入情况进行审核,并出具意见,将符合保障条件的申报材料转交区房保办。4、区房保办应当自收到民政部门提交的相关材料之日起20日内,对申购家庭住房状况进行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后提交市房保办。5、市房保办应在接到初审意见30日内完成审核工作,对符合规定条件的登报公示。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即可批准申购家庭轮候待购经济适用住房。经审核,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书面通知区房保办,由区房保办送达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对审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复核。 2 南京经济适用房新政策 南京市的经济适用房买卖政策规定了市民在申请到经济适用房之后,应住满五年才可以进行交易,并且需要取得上市确认书,房屋的所有人应有第二套房屋才能将经济适用房出售。 3装修一个新家大概要花多少钱?装修预算怎么定才合理 装修一个美美的新家要花多少要钱呢?点击文字或右侧图片让我们来为您算算新房装修预算价格,旧房装修价格由实际工程量决定,稍后会有装修管家致电您,为您提供免费的装修咨询服务和详情的装修报价明细。
根据《**市区经济适用房管理办法》第24条、25条的规定,申请人符合全部的申购条件即:为本市市区非农 家庭,家庭年人均收入低于我 公布的收入标准,属无房户,且未参加过房改房。
来源自房天下综合整理阅读人数1622017-05-15
【提要】保障性住房是与商品性住房相对应的一个概念,保障性住房是指 为中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所提供的限定标准、 限定价格或租金的住房, 一般由廉租住房、经济适用住房和政策性租赁住房构成。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不同保障房该怎么区分,有什么样的申请条件...
来源自房天下房天下阅读人数212015-09-02
1、南京经济适用房申请相关[引用日期2021-03-09 00:0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