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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术语
贷款利率,是银行等金融机构发放贷款时向借款人收取利息的利率。主要分为三类: 中央银行对商业银行的贷款利率;商业银行对客户的贷款利率;同业拆借利率。银行贷款利息的确定因素有: ①银行成本。任何经济活动都要进行成本—收益比较。银行成本有两类: 借入成本—借入资金预付息;追加成本—正常业务所耗费用。②平均利润率。利息是利润的再分割,利息必须小于利润率,平均利润率是利息的最高界限。③借贷货币资金供求状况。供大于求,贷款利率必然下降,反之亦然。另外,贷款利率还须考虑物价变动因素、有价证券收益因素、政治因素等。不过,有的学者认为利息率的最高界限应是资金的边际收益率。将约束利息率的因素看成企业借入银行贷款后的利润增加额与借款量的比率同贷款利率间比较。只要前者不小于后者,企业就可能向银行贷款。
中国人民银行公告,经国务院批准,自2013年7月20起,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由金融机构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2013最新银行贷款利率表:
(一)人民币业务的利率换算公式为(注:存贷通用):
1.日利率(0/000)=年利率(%)÷360=月利率(‰)÷30
2.月利率(‰)=年利率(%)÷12
(二)银行可采用积数计息法和逐笔计息法计算利息。
1.积数计息法按实际天数每日累计账户余额,以累计积数乘以日利率计算利息。计息公式为:
利息=累计计息积数×日利率,其中累计计息积数=每日余额合计数。
2.逐笔计息法按预先确定的计息公式利息=本金×利率×贷款期限逐笔计算利息,具体有三:
计息期为整年(月)的,计息公式为:
①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
计息期有整年(月)又有零头天数的,计息公式为:
②利息=本金×年(月)数×年(月)利率+本金×零头天数×日利率
同时,银行可选择将计息期全部化为实际天数计算利息,即每年为365天(闰年366天),每月为当月公历实际天数,计息公式为:
③利息=本金×实际天数×日利率
这三个计算公式实质相同,但由于利率换算中一年只作360天。但实际按日利率计算时,一年将作365天计算,得出的结果会稍有偏差。具体采用那一个公式计算,央行赋予了金融机构自主选择的权利。因此,当事人和金融机构可以就此在合同中约定。
(三)复利:复利即对利息按一定的利率加收利息。按照央行的规定,借款方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偿还利息的,就要加收复利。
(四)罚息:贷款人未按规定期限归还银行贷款,银行按与当事人签订的合同对失约人的处罚利息叫银行罚息。
(五)贷款逾期违约金:性质与罚息相同,对合同违约方的惩罚措施。
(六)计息方法的制定与备案
全国性商业银行法人制定的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中国人民银行总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区域性商业银行和城市信用社法人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告知客户;农村信用社县联社法人可根据所在县农村信用社的实际情况制定计、结息规则和存贷款业务的计息方法,报人民银行分行、省会(首府)城市中心支行备案,并由农村信用社法人告知客户。
(七)参考依据:
1.《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银发【1999】77号。
2.《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贷款利率有关问题的通知》银发【2003】251号。
3.《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人民币存贷款计结息问题的通知》银发【2005】129号。
银行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我国的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统一管理。银行贷款利率参照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基准利率,实际合同利率可在基准利率基础上上下一定范围内浮动。贷款利率是指借款期限内利息数额与本金额的比例。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的范围内进行协商。贷款利率高,则借款期限后借款方还款金额提高,反之,则降低。
贷款利率是借款合同双方当事人计算借款利息的主要依据,贷款利率条款是借款合同的主要条款。以银行等金融机构为出借人的借款合同的利率的确定,当事人只能在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上下限范围内进行协商。如果当事人约定的贷款利率高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的上限,则超出部分无效;如果当事人约定的利率低于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利率下限,应当以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最低利率为准。此外,如果贷款人违反了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在计收利息之外收取任何其他费用的,应当由中国人民银行进行处罚。
贷款利率,一般情况下比存款利率高,两者之差是银行利润的主要来源。
1、在申请贷款时,借款人对自己还款能力做出正确的判断。根据自己的收入水平设计还款计划,并适当留有余地,不要影响自己的正常生活。
2、选择适合的还款方式。等额还款方式和等额本金还款方式两种,还款方式一旦在合同中约定,在整个借款期间就不得更改。
3、每月按时还款避免罚息。从贷款发起的次月起,一般是次月的放款时间为还款日,不要因为自己的疏忽造成违约罚息,导致再次银行申请贷款时无法审批。
4、妥善保管好您的合同和借据,同时认真阅读合同的条款,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
贷款平均利率是指不同档次贷款平均余额与相应档次利率之移的和同各档次存款平均余额之和的比率。
贷款平均利率以贷款量为权数,用加权算术平均法计算平均利息率。其计算公式为:
T = (∑E×S) / ∑E
T——贷款平均利息率;
S——该档次利率;
E——某档次利率的贷款平均余额。
贷款平均利息率是报告期内实际发放贷款利息率的平均水平。所以作为权数的贷款量,无论是否收回,都要进行计算。按会计计息方法,用报告期利息收入除以报告期贷款平均余额,是不能反映报告期实际发放贷款的平均利息率的。若正确计算报告期实际发放贷款平均利息率,只能依据报告期催款合同等原始凭证或贷款发放登记薄的有关数据。
贷款平均利息率的高低,受各项贷款中高息贷款和低息贷款构成的影响。高息贷款比重大,则贷款平均利息率就高;反之,则贷款平均利息率就低。
按照货币资金借贷关系持续期间内利率水平是否变动来划分,贷款利率可分为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 浮动利率是指在借贷期限内利率随物价或其他因素变化相应调整的利率。借贷双方可以在签订借款协议时就规定利率可以随物价或其他市场利率等因素进行调整。 浮动利率可避免固定利率的某些弊端,但计算依据多样,手续繁杂。
中国曾一度实行过的对中长期储蓄存款实行保值贴补的办法就是浮动利率制的一种形式。
利率按市场利率的变动可以随时调整。常常采用基本利率加成计算。通常将市场上信誉最好企业的借款利率或商业票据利率定为基本利率,并在此基础上加0.5至2个百分点作为浮动利率。到期按面值还本,平时按规定的付息期采用浮动利率付息。浮动利率的特点:
1、利率的变动可以灵敏地反映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供求状况;
2、借贷双方所承担的利率变动的风险较小;
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的优缺点:
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各有其优缺点。
利率分类
根据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可分为长期贷款利率和短期贷款利率,并且按是否浮动特点分成浮动利率和固定利率,如各种中长期债券利率、
各种中长期贷款利率等,是资本市场的利率。
其特点是:
1、利率的变动可以灵敏地反映金融市场上资金的供求状况;
2、借贷双方所承担的利率变动的风险较小;
3、便于金融机构及时根据市场利率的变动情况调整其资产负债规模;
4、有助于中央银行及时了解货币政策的效果并做出相应的政策调整。
固定利率与浮动利率各有其优缺点。
银行贷款利率是根据贷款的信用情况等综合评价的,根据信用情况、抵押物、国家政策(是否首套房)等来确定贷款利率水平。
中国人民银行决定,自2012年7月6日起下调金融机构人民币存贷款基准利率。金融机构一年期存款基准利率下调0.25个百分点,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下调0.31个百分点;其他各档次存贷款基准利率及个人住房公积金存贷款利率相应调整。
自同日起,将金融机构贷款利率浮动区间的下限调整为基准利率的0.7倍。个人住房贷款利率浮动区间不作调整,金融机构要继续严格执行差别化的各项住房信贷政策,继续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
关于长期利率的确定有着不同的解释:
完全预期理论认为对未来短期利率的完全预期是形成长期利率的基础,如果预期未来短期利率趋于上升,则长期利率高于短期利率;反之亦反。完全预期理论最重要的假设前提是不同期限证券的完全替代性,这一点引起很大争议。市场分割理论认为投资者和借款者都有期限偏好,不同的期限需求将金融市场分割,各自有不同的供给与需求条件,长期利率和短期利率是由各自的市场条件所决定,即不同期限证券的替代是有局限性的,不是完全替代关系。流动贴水理论则认为长期利率水平高于短期利率,其原因在于必须对流动性和风险加以补偿。实际上,长期利率水平一般是高于短期利率的。
什么是法定利率
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利率为法定利率。法定利率的公布、实施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负责。
什么是基准利率
中国人民银行对商业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的存、贷款利率为基准利率。基准利率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什么是合同利率
贷款人根据法定贷款利率和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浮动同谋范围,经与借款人共同商定,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的某一笔具体贷款的利率。
利率确定
《贷款通则》规定:
(一)贷款利率的确定:贷款人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贷款利率的上下限,确定每笔贷款利率,并在借款合同中载明;
(二)贷款利息的计收:贷款人和借款人应当按照借款合同和中国人民银行有关计息规定,按期计收或交付利息。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逾期贷款按规定计收罚息。
(三)贷款的贴息:根据国家政策,为了促进某些产业和地区经济的发展,有关部门可以对贷款补贴利息。对有关部门贴息的贷款,承办银行应自主审查发放,并根据《贷款通则》有关规定严格管理。
(四)贷款停息、减息和免息:除国务院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无权决定停息、减息、和免息。贷款人应当根据国务院的决定,按照职责权限范围具体办理停息、减息和免息。
贷款结息规定
农村信用社小额农户贷款实行利随本清,若为跨年度的贷款,年底前必须结息一次。
除小额农户贷款外,短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下,含一年),按贷款合同签定日的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贷款合同期内,遇利率调整不分段计息。
短期贷款按季结息的,每季度末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按月结息的,每月的二十日为结息日。具体结息方式由借贷双方协商确定。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
中长期贷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利率实行一年一定。贷款(包括贷款合同生效日起一年内应分笑声拨付的所有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确定的期限,按贷款合同生效日期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计息,每满一年后(分笔拨付的以第一笔贷款的发放日为准),再按当时相应档次的法定贷款利率确定下一年度利率。中长期贷款按季结息,每季度末月二十日为结息日。对贷款期内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贷款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
贴现按贴现日确定的贴现利率一次性收取利息。
贷款展期,期限累计计算,累计期限达到新年的利率期限档次时,自展期之日起,按展期日挂牌的同档次利率计息;达不到新的期限档次时,按展期日的原档次利率计息。
逾期贷款或挤占挪用贷款,从逾期或挤占挪用之日起,按罚息利率计收罚息,直到清偿本息为止,遇罚息利率调整分段计息。对贷款逾期或挪用期间不能按期支付的利息按罚息利率按季(短期贷款也可按月)计收复利。如同一笔贷款既逾期又挤占挪用,应择其重,不能并处。
借款人在借款合同到期日之前归还借款时,信用社有权按原贷款合同向借款人收取利息。
法定利率调整
,贷款合同利率是否随之调整?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各金融机构对客户发放的各项贷款,不管利率如何调整,在贷款未到期前,一律按合同利率计息。合同中规定的贷款期限到期后,不再实行原合同利率。
未按约定支付利息
贷款应如何处理?
2004年1月1日以前,人民银行规定贷款期限内不能按约定支付利息的,短期贷款根据贷款合同利率按季或按月计收复利,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中长期贷款根据贷款合同利率按季计收复利,逾期后改按罚息利率计收复利。最后一笔贷款清偿时,利随本清。2004年1月1日以后,改为所有不按时支付的贷款利息统一按罚息利率标准计收复利,而且不再按季或按月计收,象贷款本金那样按日计收。
约期内利率调整
贷款合同期内原则上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内(含一年期)贷款遇利率调整仍执行合同利率;
加罚息
应如何计算?
逾期贷款从逾期之日起加收贷款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50%罚息;挤占挪用贷款从挤占挪用之日起加收贷款合同约定利率水平的100%。
贷款利率政策是我国信贷政策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利率是国家调节经济活动的一个重要杠杆。
(1)法定贷款利率 法定贷款利率是指经国务院批准和国务院授权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各种贷款利率。法定贷款利率一经确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变动。法定贷款利率的公布、实施均由中国人民银行负责。
(2)浮动利率 浮动利率是指金融机构在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浮动幅度内,以法定贷款利率为基础自行确定的贷款利率。它高于或低于法定贷款利率。若高于法定贷款利率称为利率上浮,低于法定贷款利率称为利率下浮。利率上浮和下浮的幅度和范围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规定。
(3)优惠利率 优惠利率,是指发放贷款时所收取的比一般同类贷款利率较低的利率。我国的优惠利率主要适用于按照国家经济政策需要特别扶持的贷款项目,以及对因客观条件较差,急需发展而收益较低的一些企业所给予的低息优惠照顾。优惠贷款利率比一般同档次普通利率要低于一到两个百分点。
(4)罚息政策及其规定比例 中国人民银行规定,金融机构对客户的逾期贷款和挤占挪用贷款实行罚息,即按罚息利率计收利息,计息幅度、范围和条件,必须由中国人民银行总行确定。
(1)商业银行贷款利率浮动范围为基准利率的0.9,上不设限;
(2)信用社贷款利率浮动范围,取消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2.3倍的上限,由农村信用社根据商业原则自主确定对客户的贷款利率。
(3)民间借贷利率最高不超过基准利率的4倍,在产生借贷纠纷时,超出部分利息不受法院支持。
以等额本息还款方式(每个月月供相同)为例,假如购房者向银行借了100万元30年期的房贷,2012年6月8日前,按照7.05%的年利率计算,借款人的月供为6686.64元;在2013年元旦之后,当房贷年利率执行6.55%的新标准时,借款人的月供为6353.60元,月供要比以前少333元。 即便按最低的7折利率来算,执行新利率后,房贷月供也会减少211元。假定2013年央行基准利率不再发生变化,仍以上述案例,那么一年将少还近4000元。
银行利息调整有三种形式:一是央行基准利率调整后,贷款利率在次年的年初(通常是1月1日起)执行新利率;二是满年度调整,即每还款满一年,调整执行新的利率;三是双方约定,一般在银行利率调整后的次月执行新利率。通常,包括工行、农行、建行等在内的大多数银行遵循第一种方式,也有少数银行采用后两种方式,供楼者一定要弄清楚自己的房贷调整方式,保证还款账户中有足额资金划扣,以避免产生逾期。
公积金贷款利率的调整一律在每年的1月1日。
由于不同的贷款类型,申请贷款条件和材料都不一样,以下将为大家介绍几种常见贷款所需的条件。
贷款种类一:个人信用贷款
个人信用贷款是较为时尚的贷款方式,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通常情况下,银行要求借款人具有二代身份证、稳定的工作证明、收入证明、贷款用途证明;个人信用状况良好;对借款人的收入也有一定条件的限制,一般会要求借款人月均收入不低于4000元。在提交相关申请资料后,银行审核通过就可以申请到月收入的5-8倍的贷款,即:无抵押无担保贷款平安银行新一贷贷款。
贷款种类二:房屋抵押贷款
之所以越来越多人选择房产抵押贷款就在于,贷款利率一般为基准利率,还贷压力较小。那么申请该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除了对贷款人收入信用方面有较强的要求外,房屋的年限还要在20年以内,房屋面积大于50平米;房屋具有较强的变现能力;抵押贷款额度一般不得超过房屋评估值的70%。这样在提交相关资料、银行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申请到最高不超过1500万、期限最长20年的贷款。
贷款种类三:大学生创业贷款
大学生对此类贷款的关注度之高超乎我们的相信,很多地区都对大学生创业贷款有扶持政策,常见的有贷款补贴或者无息贷款。那么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大学生创业贷款要求:在读大学生、以及毕业两年以内的大学生;大专以上学历;18周岁以上。相对而言,对于该类贷款的申请条件还是比较宽松的,而后只需将学生证、成绩单、对账单等资料提交给银行,审核通过后即可获得贷款。
贷款种类四:个体户贷款
个体户已经成为了社会经济发展的主力部队了,但是面多个体户融资困难,许多人选择该类贷款,申请此类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需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当地户口;有本地固定的经营场所,且收入稳定;能提供合法的抵(质)押物;在贷款行开立存款账户。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银行要求的资料提交审核即可。
贷款种类五:房屋按揭贷款
很多人购房申请房屋按揭贷款,那么该贷款需要什么条件呢?一般来说:具有有效身份证及婚姻状况证明;良好的信用记录和还款意愿;稳定的收入;所购住房的商品房销售合同或意向书;具有支付所购房屋首期购房款能力;在银行开设个人结算账户以及具有有效的担保。在满足以上条件后,将申请资料提交银行即可,由银行审核决定是否放款。
临近银行年中贷存比考核,虽然遇到央行降息,但资金市场短期利率却逆势上涨,尤以一周利率涨幅最大。1周利率从2.4567%涨至4.3083%,涨幅高达75%,2周和1个月利率涨幅均超过40%。
原本信誓旦旦坚守“基准阵地”的中小银行为何无法坚持,五大行面对中小银行上浮置顶的挑战,却又为何按兵不动呢?
中小银行的“坚守”似乎并不可行,而此前一些中小银行之所以按兵不动,也是处于观望状态,而今,这种观望似乎已经结束。虽然五大行在存款利率上低于中小银行,但也没有形成太大差距,这对于五大行的存款来说,影响微乎其微。而五大行与中小银行不同的是,他们有更好的声誉和风险管控,这使得客户更愿意把钱存放在那里。
在贷款未到期前,不管利率如何调整,一律按合同利率计息。合同中规定的贷款期限到期后,不再实行原合同利率。贷款合同期内原则上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内贷款遇利率调整仍执行合同利率;一年期以上贷款遇利率调整时,借贷双方按照合同约定确定贷款利率,合同中约定调整的,在合同期间可按月、按季、按年调整,合同中无约定调整的,仍执行原合同利率。贷款的展期期限加上原期限达到新的利率期限档次时,从展期之日起,贷款利息按新的期限档次利率计收。若新利率低于原利率,在签订展期合同时一般按原利率确定或按照有关法规双方协议确定。
人民币贷款利率表
长期贷款利率和短期贷款利率:根据贷款期限贷款利率可分为长期贷款利率和短期贷款利率,长期利率是短期利率的对称。是指融资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各种金融资产的利率,如各种中长期债券利率、各种中长期贷款利率等,是资本市场的利率。
1 利率是由央行统一规定的,各商业银行执行。
2 利息如何计算:
存款利息=本金*利率*期限 (注意,央行公布的利率都是以年为基准的,如果是存半年或活期,要转化为月利率与日利率)
贷款利息的计算比较复杂:期满一次性还清的,同上面的存款利息的计算。
按揭贷款利息的计算,是用年金公式来算月供的,按揭月供的计算公式:
A=P{i(1+i)^n/[(1+i)^n-1]}
A:每月供款
P:供款总金额
i: 月利率(年利/12)
n:供款总月数(年×12)
刚刚过去的周末央行又抛出大政策自7月20日起全面放开金融机构贷款利率管制,取消金融机构贷款利率0.7倍的下限。
因为此次央行放开利率管制意味着金融机构特别是银行业拥有了自主定价的权利,与客户协商定价的空间将进一步得到扩大,从好的方面看,有利于采取差异化的定价策略,银行看似可以从中获得更大的“收益”,但业内人士却指出此举对银行或许没有什么实质性的影响。据悉,一年期贷款基准利率6%,一年期存款利率3%,7折后的贷款利率4.2%和上浮至顶的存款利率3.3%只相差区区0.9个百分点,贷款利率打7折很难覆盖银行成本。因此,虽然贷款利率已经可以下浮30%,但银行很少用足这一空间,下浮幅度没有超过10%以上,可见银行早已经在按照市场化的原则为贷款定价。
与此同时,对于那些原本就指望着靠息差吃饭的中小银行,未来的日子可能会更加难过。为了与大银行竞争,抢夺优质客户,先天缺乏优势的中小银行必须通过“拼低价”的手段来分得一杯羹,而在存款利率不变的情况下,息差就会不断缩小。银行业内人士预计,银行业的息差水平必将进一步收窄,可能全面进入“2时代”,而这对于将息差收入作为最主要收入来源的中小商业银行绝对称不上是一个“好消息”。
对于未来银行有可能会出现的“抢客大战”,不少业内专家也表达了自己的担忧,惟恐引发恶性竞争。可正所谓鹬蚌相争,渔翁得利,银行业内如若真的打响竞争之战,那最大的受益者无疑就是企业了。可即便同为客户一方,中小微企业和大型企业所迎接的也将是截然不同的境遇。原本就拥有较强议价能力的大型企业势必将成为各大银行争抢的香饽饽,从而获得更低的贷款利率。而对于中小微企业而言,日子可能并不会有太大的变化,更有可能面临贷款利率的不降反升。不少中小企业主表示,小企业在银行面前的议价能力实在太弱,几乎拿不到折扣利率贷款,贷款一般都在基准利率以上进行。
不过,也有专家在一片阴霾中替中小微企业看到了一丝曙光。首先是此次央行对农村信用社贷款利率也进行了松绑,不再设立上限。此次取消对农信社贷款利率管制意味着明确许可突破4倍限制,将有利覆盖小微三农贷款风险、改善金融支持。与此同时,由于一些中小银行因议价能力较弱,无法与大行较量而将市场转向中小微企业贷款,中小微企业或许能通过与中小银行“配对”实现双赢。
在此次取消贷款利率下限管制的政策中,对个人房贷给予了暂不调整的特殊待遇,仍保留7折的下限规定。央行有关负责人表示,不取消个人房贷的利率下限是为了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不过,也有业内人士清醒地指出即使这次取消了个人房贷的下限,银行也不可能下调目前的房贷利率。的确,与那些中小微企业相比,普通老百姓在银行面前的议价能力明显更弱,期待有更多的银行重视来自个贷客户的需求。
5月17日,据央行官网,中国人民银行、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发布关于调整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政策的通知。通知指出,对于贷款购买商品住房的居民家庭,首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低首付款比例调整为不低于15%,二套住房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最...
来源自房天下2024-05-17
[摘要]近期在房地产领域,关于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的讨论吸引较多关注。 近期在房地产领域,关于降低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和首付比例的讨论吸引较多关注。7月央行在召开的下半年工作会议上曾明确,将因城施策精准实施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继续引导...
来源自特价房厦门阅读人数252023-08-16
(点击上面蓝字“赵秀池”添加关注,浏览更多房地产政策资讯。业务联系,请在公众号或新浪微博@赵秀池私信,或发邮箱:zhaoxiuchi@163.com ) 全国多地楼市政策持续进行调整。为破解新老房贷利差过大的情况,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利率定...
来源自赵秀池阅读人数1782024-12-03
1、金融大辞典[引用日期2021-01-14 16:23:38]